厂房租赁双方平等合同协议书
厂房租赁双方平等合同协议书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仓库及相应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具体包括:楼板房间,车间间,石棉瓦房间。租赁物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根据生产经营之需要可以转变使用功能,无须征得甲方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
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
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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