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挖掘机汔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二、安全员每个班次都要对挖掘、铲装的机械进行检查,发现照明、汽笛不正常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
。三、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当立即
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同时报告安全员和爆破班长。
四、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每班安全员负责检查。
五、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和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发
翻车事故,发现上述问题,铲装司机要受到处罚。
六、装车时铲斗不应压碰汽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应不超过
0.5m
,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
七、不应用挖掘
机铲斗处理粘厢车辆。
八、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
3倍,且应不小于
50m。九、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
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
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
50m,这项工作应有挖掘、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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