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润滑油及柴油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车辆正常运转
,规范各类油脂管理,依节约为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柴油加注
1.柴油加注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允许随意
开加油票。
2.地面车辆出车之前
由主管队长按行驶路线、里程开具加油票,司机凭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3.入井车辆按照相关规定
时间在指定地点
加油(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地点)
4.加油时司机必须在加油单上如实填写车号、加注数量,并进行签字
确认,经材料员及分管队长核实签字确认后
方可生效。
5.严禁在加油车周围
30米内吸烟。
6.加油时司机必须按顺序,依次排队,以免造成车辆拥挤。
二、其它油脂类
1.其它油脂类统一存放在车队材料库内,由材料员统一管理。
2.库内材料必须分类存放整齐,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3.车辆需加注各类油脂时,司机需认真仔细填写
《油脂加注记录本》,材料员按实际需要量发放。
4.维修产生的废油由修理工统一收集上交油脂库。
5.材料员每日每旬每月对车辆油脂
消耗进行汇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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