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运转交接班是指运转
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风电场运转
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二条运转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三条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要按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进行检查;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
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但异常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转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安排
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转情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转
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四条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转
方式及其注意事项
;交清设备运转情况
和设备缺陷、异动情况;交清运转
操作及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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