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工作协议书
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保质保量完成
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月日至月日必须保证在工
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月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月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该积极主动配合
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月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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