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作废的支票被他人冒领A厂与1998年4月6日在当地电视台和报纸上刊登广告,声明作废2张丢失的空白支票。4月22日,某人持A厂的空白转账支票一张并附有A厂的介绍信,在T计算机公司营业部购买了5台计算机,共计贷款5.6万元。当日下午,T公司将支票送存款银行办理了结算。A厂在对账时发现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t公司和银行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本厂早已公开声明支票作废,T公司收下作废支票,损失应由其承担;银行审查支票不严,致使作废支票流通,应负连带责任。
分析问题:
(1)分析存款银行在这起诉讼案中的责任并阐述理由;
(2)银行在运用票据这一结算手段时,应坚持什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