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防毒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毒气泄漏事故故发生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报总经理核准;
3.2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定义:
4.1公司易燃易爆
物品为:
汽油、柴油、油漆、有机溶剂、氰氧化合物、去渍油、镁合金、抛光粉尘;
4.2公司有毒物品为:
油漆、有机溶剂、去渍油;
5。职掌与作业流程
5.1防火、防爆、防毒要求
5.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管理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5.1.2
禁止使用汽油、苯、去渍油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5.1.3易燃易爆
、剧毒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纸板、抹布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
48小时的使用量;
5.1.4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
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5.1.5
在带有易燃易爆
、剧毒物质(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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