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口安全管理专项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
副井安全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副井信号工、把钩工必须设专职专岗人员
,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
。2、新上岗人员在取得相应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
后,必须在此岗位熟练工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待熟练后才能独立上岗。
3、每天接班后,要对井口的安全门、摇台、阻车器、信号的电气闭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确保正常。
4、开车信号发出前,必须由把钩工进行全面安全确认,确认安全之后
,由把钩工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信号工再一次安全确认后才可发出开车信号。
5、副井走钩期间,井口车场北端阻车器必须关闭,在向井口运输车皮时井口车场北端阻车器方可打开,同时暂停副井走钩。
6、井口的第二道阻车器只有在提车时处于打开状态,其它时间必须关闭。
7、副井走钩期间,井口东西两侧的栅栏门必须关闭,没有特殊情况
,禁止人员穿行。
8、井口房内和井口车场北侧禁止任何人员装卸物料,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9、把钩工应对入井设备、特殊物料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无
“入井合格证
”的设备或装车不符合措施要求的物料,严禁下放。
10、站罐下放的特殊物料,从装罐、捆扎把钩工必须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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