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禁烟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
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厂、部门的防火防爆管理。
2.管理3.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号码
119.
3.2禁止在具备
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办理动火手续。
3.3全厂实行禁烟。
3.4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3.5工艺装置上应当设置
超温、超压等检测、修理
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
20%以下。3.6放空管的出口处应当设置
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放空管最低处应碰接惰性气体(蒸汽)管接头。放空管高出建筑物
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
护范围之内。
3.7输送易燃物料时,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
3.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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