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燕东公司
”)及所属公司房产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房产租赁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和土地管理规定》、及《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统一管理、科学经营,确保安
全、提升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房产,是指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产权、
使用权或实际控制权并被确定为租赁经营的房屋建筑物.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燕东公司行政保卫部是燕东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房产租
赁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联合燕东公司财务部、法务部
制订并不断完善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订房产经营方案,并按照燕东公司批准的经营用途和方案
开展经营工作;
(三)联合法务部完成
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四)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
管理;(五)行政保卫部负责
建立房产租赁管理台帐、档案;
(六)行政保卫部负责
组织对租赁房产实物与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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