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一、管控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及部门劳保用品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及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质量和正确合理使用,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康健,避免因防护不当出现安全事故。
二、管控原则
坚持定期申报,按期更换,共同监督的原则。
三、管控对象
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室劳保用品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的管理。
四、管控内容
4.1劳保用品的申报
由公司生产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车间(部门)申报的劳保用品计划进行申报,审核后交生产安全部门主管确认,报总经理批准报招采部。
特殊情况下因生产安全的需要可以进行临时申报。
4.2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供应保障部组织招标,生产安全部门等进行监督。
4.2.2劳保用品的采购坚持相同质量比价格,价格服从质量的原
则,各类劳保用品应保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4.2.3一般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符合申报计划的技术要求。
4.2.4特种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电焊手套等)必须具备国家法定技术机构颁发的《安全鉴定证》,质检、安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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