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设计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
理论上的冲突
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要求实行平等保护和全面赔偿原则相适应,现代司法理念的基本要求是程序的公正化和诉讼的民主化。而现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实行的实际效果与上述要求相差甚远。特别是该制度设计中对适用民事法律的不完整,割裂了民事法律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进入民事程序与进入刑事附带民事程序因适用法律不同,其结果大相径庭。更有甚者,同一侵权事实构成犯罪的附带民事赔偿会比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赔偿要少得多。这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要求的法治统
一、非歧视性、透明度、公正司法原则不相适应。从根本上讲,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背离了现代诉讼的民主价值和公正价值。
由于我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设计上过于简单、笼统,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实践中可操作性差,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如在性质上就有“混合诉讼说”、“特殊的民事诉讼说”、“民事诉讼说”等观点。有将刑、民二种责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统一处理与将刑、民二种性质不同的责任分开处理更为公正的争议;在赔偿责任方面,有直接损失赔偿原则与间接损失赔偿原则的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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