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新政的理解和企业应对建议
在我国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体制下,发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
地税发票已不复存在,增值税发票成为最主要的发票类别。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抵扣税额的功能,所以现行政策对专票的管理十分严格,内容
上要求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形式上要求项目齐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方法上要求纳税
人应使用在线开票功能,并及时上传发票数据。具体可参见:最新最全发票开具规定:总
局货劳司权威发布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近期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第 16 号公告,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
要求。笔者认为,这一公告尽管只有短短两条,但将对广大企业纳税人产生重大而深远的
影响。
一、16 号公告第一条要点
第一,新规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2017 年 7 月 1 日,这个日期指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的日期,7 月 1 日前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支付的款项,7 月 1 日后开具发票的,必须按照
16 号公告执行。
第二,购买方(发票取得方)为企业的,其取得的普票必须符合 16 号公告第一条的规
定,即购买方应向销售方提供税号或者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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