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工程项目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20分钟
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保用品
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持续性
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认真做好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
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或不定期
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