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缆工安全操作章程
为了进一步确保
本公司带缆工及船舶人员的安全,特制定该规程,要求其作业时,严格执行。
一、全力配合引航员、指导员、船方(大副,二副)在船舶靠离码头的带缆工作,满足其特殊情况下的绞船要求。
二、在船舶靠泊前(或者离港前)二十分钟必须到指定泊位,调度指挥中心视船舶大小安排带缆人数(船长
110米以下需要
4人、110米—180
米需要6人、180米以上需要
8人、230以上10人)平均分别安排在船头与船尾。
三、带缆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拿好对讲机,穿好救生衣和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防水手套。
四、在船舶渐渐
靠近码头时,带缆工要时刻注意船舶位置的变化,尤其是在达到船上水手撇缆范围以内
时,带缆工务必关注撇缆水手的动态,在撇出缆绳前,提前转移到安全位置。
五、缆绳在套入缆桩之前要听从引航员、指导员、船方(大
副、二副)的指令,遇到不合适的位置及时调整。
六、带缆工与船方(大副、二副)交流时,注意文明用语,表达要清晰,声音要洪亮。
七、在船上机械绞紧缆绳时必须与上桩缆绳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警惕缆绳断裂弹到身体。
八、带缆工不能站在绳环内和受力的缆绳上。
九、带缆工向船工撇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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