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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邹恒甫爆料说北大院长奸淫漂亮女服务员


  邹恒甫爆料北大院长奸淫漂亮女服务员,北大纪委是否应该自己与邹恒甫联系调查此事?
  我认为北大不应该自己与邹恒甫联系调查此事,因为邹恒甫虽然举报的是北大的院长,但是此事涉及到北大,因此北大实际上成为被举报的对象。既然北大成为被举报的对象,因此出面调查此事的机构应该为北大的上级机构如教育部或中纪委,否则被举报者找举报者,完全有可能威胁举报者从而达不到举报的目的。或者北大有可能与邹恒甫之间达成协议,从而将违法乱纪的事情遮掩过去。因此,下面之一种反应才是合理的:
  第一,北大直接起诉邹恒甫,北大应该自己彻底调查邹恒甫所举报的事件,然后声称自己清白后,立即起诉邹恒甫,这样来维护北大的声誉。
  第二,北大应该立即调查相关事件,发现真相,对相关责任人即奸淫漂亮女服务员的院长进行处罚以博取公众对于北大勇于改错的同情。
  第三,北大应立即向中纪委或教育部报告,并要求中纪委或教育部加以调查,如果调查结果确实是北大淫乱,那么北大就进行反省,向全民人民道歉,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北大并非淫乱之地,那么中纪委或北大即可处理邹恒甫。
 
  最不应该的结果就是(1)此事不了了之,最后北大与邹恒甫达成协议,北大给邹恒甫一点好处,收买邹恒甫封口。(2)或者北大对邹恒甫进行人身威胁,甚至北大拿钱收买黑社会人员对邹恒甫行凶,或者直接买凶将邹恒甫杀害。我们希望这两种最不应该发生的结果不要发生,中国需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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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4:15:01
  北大没有权力要求邹恒甫立即前去向北大纪委参与调查。因为北大是一个当事人,而邹恒甫是另外一个当事人,邹恒甫是向社会爆料,又不是向北大纪委报料。北大纪委是北大内部机构,北大内部机构怎么有权力对邹恒甫举报的北大内部人士的举报事件进行调查呢?北大没有权力要求邹恒甫参与调查,但是北大有权利对邹恒甫进行法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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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5:00:06
这事若不存在才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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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5:30:23
楼主怎么跟邹恒甫一样幼稚呢?
一个北大院长,中纪委能管你这破事吗?
明显归北大纪委管辖
如果你举报北大校长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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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7:17:01
  楼上言之也有理。但是如果北大纪委念及份属同门而可能不认真调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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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7:20:18
200608 发表于 2012-8-30 15:00
这事若不存在才是新闻
  如果北大院长奸淫漂亮女服务员是事实,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北大本质上不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学术机构,也是一个ZF机构。ZF官员找n奶根本就不算什么新闻嘛,中国国情,根本不算什么事。我认为,ZF官员包二奶只要是用自己的工资,用自己的钱包,社会舆论当然可以非议,但是却不能提起法律程序。只有当ZF官员用公款泡女人时,才应该提起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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