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目的1.1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2.职责2.1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
,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实验和检查。
2.2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度报告
表》1.3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维护保养计划
3.1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
“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3.2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3.3维护保养计划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示予以表达。
3.4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消防设备一览表等相关内容
。3.5维护保养计划所涉及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
1.5.1.
消防总管、消防泵和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
1.5.2.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如有)。
1.5.3.
固定式灭火系统和其它灭火设备(如有)。
1.5.4.
通风系统包括挡风闸、挡烟闸、风机和它们的控制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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