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工作例会规定
1.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
(或副总监
)组织与主持,按一定程序召开,以研究项目部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及工程款支付、工作安排等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将会议商讨
的问题和决定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供与会各方确认和落实。
2.工作例会的时间
工作例会应当定期组织召开
,分周例会和月例会。
3.参加人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及监理部全体成员。
4.会议主要议题
4.1对上周(月)会议纪要的落实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工程进度
情况。4.3对下周(月)工作计划安排。
4.4总结本月的监理工作及存在的不足
。要求各监理负责人书面汇报本月的监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4.5总结本月项目监理部的日常生活管理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安全情况等。
4.6专项商讨
。5.会议纪要与签发
5.1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撰写
,总监师(副总监)审核批准。纪要分发各现场监理组,监理部留底存档
(电子软件)。
5.2会议纪要应主要写
明:5.2.1
会议地点及时间、主持人姓名。
5.2.2
出席者姓名。
5.2.3
会议中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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