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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2年09月03日



  网易财经9月3日讯 在多次延期之后,中铝今日终于宣布彻底终止对于南戈壁资源有限公司的要约收购。终止的原因在于难以获得相关监管方的批准。
  南戈壁(01878.HK)是港交所上市的大型煤炭生产和开发企业,在蒙古国境内最接近中国边境的位置拥有战略性煤炭资源,其中包括蒙古国南戈壁区的焦煤煤田和热能煤煤田。该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是艾芬豪矿业有限公司,占有股权58%。
  今年4月5日,中国铝业宣布计划要约收购南戈壁大多数股权。根据与大股东艾芬豪签订的锁定协议,中铝计划出资不超过10亿美元,要约收购南戈壁56%-60%的股份,进而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4月26日,中铝再次确认,在满足锁定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在2012年7月5日或之前发出收购要约,随后收购需要在要约发出后的36天之内完成”。
  但7月3日,中铝发布公告称,将延期三十天向艾芬豪发出收购要约。而公告中并且对要约收购延迟的原因进行解释。此后,中铝再次宣布该计划延期三十天,最终的要约发出时间并定位9月4日。
  媒体报道称,令中铝此项收购一再“卡壳”的主要原因源于当地法律的限制。据悉,该法律是指蒙古国会今年5月17日批准一项监管外商直接投资于一系列具有战略重要性重点行业(包括矿场资源)的外商投资法。
  南戈壁称,这项法律的规定条款相当不清晰,且容许议会可于审批程序行使大量酌情权。倘外商持股超过资产的49%,且当时投资数额超过1000亿图格里克(约7500万美元),则须经议会审批。倘涉及国有企业,则并设定下限,全部有关国有企业的建议投资均须获得议会审批。而倘外国企业有意收购战略行业投资的1/3或以上股份,无论任何建议投资数额,均须经蒙古ZF内阁批准。有鉴于此,中铝的收购要约必须经蒙古ZF审批。
  而在今日发布的公告中,中铝确认,公司与南戈壁大股东艾芬豪之间的锁定协议以及计划中的要约收购彻底终止,而终止的原因就在于,“拟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交易在可接受的时间内取得必要监管批准的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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