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起重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熟悉起吊设备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绳索的最大允许负荷量及报废标准。
2.起重工夹具要经常检查保养,妥善保管,不允许随便
乱丢,确保完好可靠。
3.工作之前
要根据吊运任务,认认真真的做好
准备工作。对吊具及作业环境应作细致检查,掌握物体形
状、重量、重心、角度、生根地方,选择、配备好吊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及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应当正确
,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
120度(遇有特殊吊运物体时,应用专用工具
)。吊物不得较长时间高空悬挂。
5.起吊物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时不准戴手套,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得远距
离指挥吊物运转
。起吊过长过大等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
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并用绳索牵结物件保持平稳,方可指挥吊运转
。6.大型物件及船体分段翻身吊运前,应划出禁界区,检查各点受力情况及吊攀
(小耳朵)的焊接质量,并经试
吊,确认安全可靠,方可指挥起吊翻身。
7.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
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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