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孔作业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凿岩工和钻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凿岩机或钻机的性能和操作技术。
2、开钻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台,必须离开时,要停止作业。
3、起落钻架时,禁止非操作人员在钻机危险范围以内
停留。4、钻机移动时,应有人专人指挥和监护;行走时,司机应该先
鸣笛,履带前后不得站人,不准转急弯。
5、钻机靠近台阶坡顶线行走时,应该先
检查行走路线是否稳固安全,凿岩台车外侧凸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
2米,浅孔钻为
3米。6、钻机不宜在超过
15度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
15度,必须放下钻架,并采取防倾覆措施。不准长时间停留在斜坡道上。
7、在松软的地面上行走时,应采取防沉陷措施。
8、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夜间行走应有照明。
9、修理钻机时,为了防止
台阶坍塌而造成钻机倾翻事故,千斤顶至台阶坡顶线应留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凿岩台车为
1米,浅孔钻为
2.5米。千斤顶放置的位置应稳固,不得在千
斤顶下垫块石。
10、穿凿第一排炮孔时,钻机的中心线与台阶的坡顶线的夹角不得小于
45度,以便在台阶出现坍塌征兆时,钻机尽快撤离危险区域。
11、钻机作业时平台上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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