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工安全操作章程
1、接班时必须穿戴劳保用品
,仔细检查
各种仪表指示灯、变压器等运转
情况,发现异常快速进行处理
并上报。
2、计划检测、修理
、限电,长时间停炉及事故跳闸后送电,必须听从当班炉长指令,其它任何人命令无效。
3、过负荷跳闸或放电极时的停送电,必须由当班班长下达指令后,方可进行。
4、任何情况下,送电时必须降负荷或不带负荷。
5、操作工不得擅自调节变压器档位,必要时须请示相关人员后,方可调节。
6、发生漏油、电气设备起火、人员触电、变压器温度突然升高或炉内大量进水,水管路堵塞等即将发生危及人身、设备事故的险情时,应当立即
停电,并上报班长、炉长,严禁擅自处理。
7、运转
中变压器突然断电,应当立即
与电工及本班班长联系,待摸清情况后,方可送电。
8、操作工对电炉变压器原则上不准超负荷操作,但根据具体的情况
最多允许超额定电流的
20%,最大冲击电流的
30%,但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8秒。9、停电时间较长,每隔
30分钟必须上下活动电极,以防电极粘死。
10、时刻注意因操作不当或麻痹大意造成的设备损坏。从而严重影响生产。
11、操作工在压放电极时,必须降负荷
20%,并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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