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12-01004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4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常德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用于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信息网络工程,包括基建项目中的信息网络工程。信息网络工程包括信息网络硬(软)件
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开发、信息资源整合和终端办公设备采购等。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行政事业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管委会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适用本办法。各区县市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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