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厂环保管理员职责
1、分厂环保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领导,并在分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组织宣传环保法规、政策和知识。
3、协助分厂厂长编制本单位的环保年度计划和规章管理制度
,并监督实施
。4、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动态,制定削减、消除污染物的方案。
5、参加本单位新、扩、改建工程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试运转
工作,做到
“三同时”。6、监督检查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转
情况,制定停车检测、修理
及排放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同时监督采取措施,禁止乱排乱放。
7、随时检查分厂的
“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发现超量排放等情况要立即通知有关岗位查名原因快速进行处理
,并报给公司
安全环保部。
8、分厂环保管理员有权对不负责任、违反操作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乱排、乱放的个人和班组进行制止和批评,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报分厂,并同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
9、协助安全环保和相关部门
对本单位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0、制定本单位设备停车检测、修理
、清洗、置换排放污染的方案和措施,报公司
安全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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