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
1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
1m。如样洞深度已达
1m还未发现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探明情况后,才能动工。
2施工时发现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当立即
停止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系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辨别不清的物品,应当立即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处理,不允许随意
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拆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行。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系。
3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
4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
5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牢固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
6人工挖土深度超过
1.2m
,机械挖土深度超过
2m时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当及时
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
7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
0.8m
,高度不超过
1.5m
。8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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