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领导小组及负责人的防火职责
1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及有关消防规程制度,对本部门上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依据本单位生产实际,经常召开防火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
,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广大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对班组防火安全小组的领导,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并积极整改,及时进行上报
整改工作情况。
4制定好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日常性工作
岗位的防火制度。
5负责本单位消防系统、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可用。
6建立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档案,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统计上报和内业管理工作。
7对本单位重大动火工作,履行本厂动火工作管理标准,负责措施完善,落实到位,领导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对动火现场进行指导、监督。
8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
按有关规定参与消防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工作。
9对发生的火险、火灾事件应当立即
报告相关部门
,并积极组织扑救,保护好现场,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坚持
“三不放过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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