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公司发电机组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管理,保证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安全稳定运转
,防止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超压爆破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现役机组承压设备所有安全阀。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规定: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审查试验措施,评价试验结果。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本制度实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况的监督,审查安全措施。
第六条发电部、燃化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审查试验措施。
第七条检测修理
部各相关专业参与试验并提供指导,编
制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试验间隔
第八条试验间隔
1、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各类压力容器(包括除氧器、连排扩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储气罐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1次
排汽试验;
2、设备大修及安全阀经过检测修理
后,均应进行安全阀校验;
3、原则上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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