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考生守则(笔试部分)
  考生守则
(笔试部分
)  1.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
,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
)、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
线通信工具
(如寻呼机、移动电话
)、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
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
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2.请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
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3.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
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
无效。责任由考生自付。
  4.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
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5.考生应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
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
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
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
无效。  6.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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