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式(固定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要求
1)轨道式(固定式)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做专门的设计,并应满足相应型号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轨道两端应当设置
限位装置,距轨道两端
3m外应当设置
碰撞装置。
轨道坡度不应超过
1/1500
,轨距偏差和同一断面的轨面高差均不应大于轨距的
1/1500
,每一个季度
应采用仪器检查1次
。轨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2)司机应身体健康,经检查合格,证明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
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备
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之后
,持证方可操作。
3)新机安装、搬迁以及修复后投入运转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试运转,经检查合格之后
方可正式使用。
4)起重机不应吊运人员及易燃易爆
等危险物品。
5)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应超过本机的额定起重量,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他重物卡压的物件。
6)变幅指示器应灵活、
准确。7)当气温低于零下
15℃或遇雷雨大雾和
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作业。大风前,吊钩应升至最高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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