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
序号作业内容
危险点控制措施
制订依据
一驾驶车辆
1.酒后驾车
1.1严禁带酒意驾驶车辆。
1.2外出工作用餐时,任何人不准劝驾驶员喝酒,驾驶员也应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26条2.私自出车,心理反映紧张,超速行驶
2.1严格执行出车任务单制度,主管负责人
应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经常对车库场所进行检查。
2.2教育驾驶员不能以车谋私,杜绝私自出车。
吉林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3.无证驾驶车辆
3.1驾驶员不准私自带人练习驾车,不准将车交他人和无证人员驾驶。
3.2驾驶本局车辆必须持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省局核发的准驾证。按准驾车种驾车,否则视为无证驾驶。
3.3在施工现场,除本车司机驾驶外,其他人员无权动用和移动车辆。
3.4驾驶起重车辆,操作起重部分的人员,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方可操作
4.开带病车和未经检验车辆
4.1坚持“三检”制度。即出车之前
、行驶中、收车后要进行仔细检查
车的各部件保持车辆完好。
4.2 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各级保养,按时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年、季检验,并随时组织驾
驶员自我检查
。4.3发现机件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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