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各项目部必须配备安全总监
;鼓励各公司、分公司
(分局)配备安全总监。
第三条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旨在从监督管理机制上入手,逐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具备
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履职能力强、权责清晰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业为建筑施工的子公司,其他单位参考
执行。第二章安全总监的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条安全总监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管理制度。
(三)督促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四)定期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情况
,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
第六条安全总监应当具备下述条件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备
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备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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