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为
D级的文件梳理及惩戒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
2014
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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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纳税信用等级为
D级的文件梳理及惩戒措施,欢迎阅读。
一、纳税信用等级判为
D级文件梳理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
2014
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文件规定: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
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
D级。 1、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 2、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
(逃避缴纳税款
)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
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
款、滞纳金、罚款的
; 3、在规定期限内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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