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1变电站新建、扩(改)建、大修、小修、预试的一、二次设备的工作完成后,必须经过质量验收,设备验收合格之后
,应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有关检测、修理
、试验记录,并履行相关手续。交接手续以正式的交接记录为依据,内容包括交接设备范围、工程完成情况、遗留问题及结论等,交接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转
。2新建、扩(改)建设备的竣工验收,主变压器及
220KV
设备大修后竣工验收,变电站站长、值长应参加验收。
3新建、扩改建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向变电站移交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制造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报告、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及检验报告
、备品备件、工器具等。设备大修后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移交大修、检验报告
,并填写有关检测、修理
、试验记录。
4新安装、大修后的配电装置,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转
。5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快速进行处理
。暂时无法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转
的,急需要投入运转
时,必须限期处理,经本单位主管负责人
批准方能投入运转
。6新设备交接过程当中
,变电设备操作应当由运转
人员进行,对设备名称、编号、状态进行确认,严格监护执行。
7新设备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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