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冶炼技术操作章程
2.1原燃料管理
精料是高炉生产的物质基础,高炉所用的原燃料必须经过严格验收,有良好的理化性能,足够的数量,才能实现低耗高产的目的。
2.1.1
原燃料质量要求
2.1.1.1
高炉所用原燃料必须符合公司或厂部的技术标准,否则应拒绝收卸并报告调度主任。
2.1.1.2
原燃料理化性能要求及波动范围。
2.1.1.2.1
烧结矿(表
2-1)2.1.1.2.2
球团矿(表
2-2)2.1.1.2.3
萤石(表
2-3)2.1.1.2.4
焦炭(表
2-4)2.1.1.2.5
煤(表2-5)2.1.2
原燃料料仓管理
2.1.2.1
高炉用各种原燃料必须按品种卸入规定的料仓,严禁混料,料仓的配用计划由高炉车间提出经生产调度室同意后执行。
2.1.2.2
同一种原料应均衡地卸入所占料仓,上料时必须循环取料,避免局部烧结仓存时间过长,存放时间过长粉末增多的烧结矿应按比例搭配间断入炉。
2.1.2.3
成分无大变化可以清仓,取样时间、卸料时间、数量、仓号,必须通知高炉工长。若成分有较大波动,必须清仓后才能进料,并将卸料时间、数量、仓号通知值班工长。
2.1.2.4
为了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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