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药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给药岗位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给药工岗位。
2内容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之后
上岗;上岗之前
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员工卡等劳保用品
。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保证通风设备正常开启。
2.3储药槽上必须要有
明显的标签;储药槽需监视液位,适时控制药剂输送泵的开
/停,防止外溢。
2.4各加药管路必须标示准确。
2.5室内禁止吸烟,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2.6发生火灾,须用泡沫灭火器灭火。
2.7保持工作现场清洁卫生,从药箱中清理出来的药渣和毒物应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8作业人员不许留长指甲,皮肢上沾染的药剂应当及时
清洗。2.9处理故障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用具。
2.10
严禁尝试、闻嗅、抛洒药剂。
2.11
对腐蚀性强的药剂搅拌桶的通道、栏杆、平台盖板等,应经常检查,并保持完好。
2.12
进入槽体内作业时,必须对槽体内的残余药剂进行置换或清洗,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并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2.13
清理药剂加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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