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牵引车司机安全作业操作章程
1、应当由
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
训练和考试合格发证,方能驾驶。严禁无证人员动用。
2、工作之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好防护用品。
3、开车前要检查刹车、喇叭、转向机、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备完好,不完好可须进行维修更换,完好后方可开车;电瓶车启动前或启动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鸣喇叭;运转
时,要严格按照
井口信号指示灯行驶;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不得超出、后不准超一米,超车件要加拖挂车)、超宽(车身左右
0.2米)、超高(从地面算
1.8米)。滚动物件或零星小件,必须捆绑牢固或装入箱槽内。影响视线或环境复杂,应当由
人为司机引路;严禁超速行驶,运转
速度控制在
10km
/h之内。5、驾驶室,不准超员坐人,无扶手或拦板的车厢禁止载人
。车辆在行驶中,严禁任何人爬上、跳落。严禁跟车人员(不得超过两个人
)坐在车厢梆扳和铲杆托架上。
6、停车后离开车,要取钥匙,并要加锁。
7、司机离开电机车时,应带走反向手柄,并按顺时钟方向转动制动手轮,使电机车处于制动状态。下次上车操作时,首先应将手轮制动处于缓解状态,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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