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本项规定
规定了本公司的员工
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项规定
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
(2022-05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在离地面
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在架空线路杆搭上工作时,除应当遵守本项规定
外,还应当遵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3.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视力或听觉严重障碍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萎靡
时,禁止登高作业。
3.3高空作业人员的衣着应轻便,衣袖、裤
脚管应扎紧,应穿布底鞋或胶底鞋,不得穿硬底或打上铁掌的鞋。
3.4高空作业应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是否绑扎牢靠;吊装作业所用的钢丝绳、卡环、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制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
3.5在陡坡、屋顶、杆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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