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
一、企业员工
伤亡事故
是指员工
在劳动过程当中
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
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类型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员工
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员工
歇工在一个工作曰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
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员工
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
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
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人以上(含
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
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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