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防触电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司
电焊机的安全管理,减少因工伤害事故,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司
生产区域内(包括外埠工程、分包工程)从事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各类型号的电焊机。
第三条在我司生产区域内(包括外埠工程、分包工程)所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加装防触电器,未加装防触电器的电焊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厂区)进行作业。
第四条触电保护器的购买由安全人员做出计划,到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到指定地点购买,并索取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
第五条防触电器应当由
电焊工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和维修。如不能正常工作,应当立即
送到保修地点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电焊机与防触电器间的电缆线不得长于
3米,防触电器与分配电箱间的电缆线不得长于
3米。条件许可时防触电器可固定在电焊机上。
第七条防触电器必须安装在固定的箱体内,箱体必须要有
防雨措施,同时也必须设置保护接零装置。
第八条电焊机与防触电器固定安装在吊笼内时,吊笼同时也作好保护接零。
第九条电焊机未使用防触电器或在工作中人为的造成防触电器未正常工作的,依据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 予以处罚
;对造成事故或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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