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运转操作章程
(一)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电梯使用之前
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完好。
(三)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检查轿厢所在位置,确认在本层后,方可进入轿厢。
(四)电梯正式使用之前
,应该先
将电梯上下试运转
数次,检查安全开关,应急报警等装置,无异常现象,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梯运转
时,电梯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必须将电梯停在基站,并锁好层门。
(六)严格按照
电梯额定重量载人、载物,严禁超载,
(七)货梯严禁作客梯使用,不得超载使用。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衡,载货重心不要太偏心。
(八)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
品,如遇到特殊
情况需经过相关部门
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轿厢内禁止吸烟
。(九)在等候装载货物或乘客时,操作者与其他人员不得站在轿门与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层厅门外等候。
(十)电梯正常运转
时,不准开启安全窗运超长
物件。(十一)不得短接层门或轿门电气连锁做正常运转
。严禁在层门或轿门敞开的情况下,用检测、修理
速度作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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