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保管实施细则
(一)锅炉设备验收注意事项
1.锅炉设备外表应无裂纹、损伤、变形、锈蚀等现象。
2.汽包及联箱上的管孔和手孔周围应无裂缝变形。
3.水管及过热器等管件,应无刻痕、凹陷、弯曲、裂缝等缺陷。
4.锅炉附件应按装箱单进行验收,如带有辅机(水泵、风机等),应按其本身验收要求验收。
(二)锅炉设备的保管
1.凡锅炉所开的各种孔道应严加封闭,以防雨水、潮气及尘土杂物侵入锈蚀堵塞。
2.炉体放水阀应当保持畅通无阻
并用防潮纸包好。
3.炉顶烟孔应用木盖封闭。
4.压力计及水位仪表等应装箱并防潮防震。
5.法兰的接头法兰面,应在涂油后用木板盖紧。
6.锅炉钢管应避免雨淋,在管子两端用涂过油脂的木塞堵住
,并应当注意
炉管两端的完整
,管子外表面应涂有红丹漆防锈。
7.联箱上的管字内应当保持
干燥,管口及法兰盘需
要用闷头盖紧。
8.空气预热器的管口不得向上放置,也不可重叠压码,以防变形。
9.如系链条炉的链条,应涂有工业凡士林并装箱保管。
10.喷燃器、抛煤机、减速箱、吹灰器及安全阀门等小型零件均应装箱保管并防止受潮,轴与齿轮等加工表面应涂抹防锈油脂。
11.压力表、水位表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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