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上私权的梳理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私权类型
[论文摘要]行政法同宪法、刑法等法律一样,被公认为公法。这样的研究思路是片面的,而且也与当今行政法私权发展的能动态势不相吻合。实际上,行政法并非是纯粹的公法,准确地说,它是带有私权文化色彩的公法。行政法的真正精神在于:通过抽象的公权来维护具体的私权,私权是其本源与归宿。行政法上的私权主要分为:自主性私权、请求性私权、沟通性私权、参与性私权和救济性私权。每一类私权中又包含一些具体的私权。
行政法同宪法、刑法等法律一样,被公认为是公法。也正是因为持这样一种认识,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将其着眼点几乎不约而同地都放在行政法的公权上面,而忽视了对行政法上私权的研究。这样的研究思路是片面的,而且也与当今行政法私权发展的能动态势不相吻合。实际上,行政法并非是纯粹的公法,准确地说,它是带有私权文化色彩的公法。行政法的精神真正在于:通过抽象的公权来维护具体的私权,私权是其本源与归宿。鉴于这一要义,本文试图对行政法上的私权作以下归纳,对其类型予以梳理,以便为后续研究者作一个粗陋的铺垫。
一、自主性私权
自主性私权反映的是相对人有哪些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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