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人员及防护要求
(一)、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5米以上至
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15米以上至
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
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1安全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持《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对患有职业
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得进行
高处作业。
4、作业人员要距低压电线
1米以上、高压电线
2.5米以上。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
,高处作业人员不宜穿硬底、易滑的鞋,穿带轻便,除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安全带、工具袋以外,其他物件都要用绳子吊。
6、高处作业人员,上下行动要谨慎,不得沿绳或脚手架的栏杆攀上爬下,任何人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上休息,也不得在栏杆外的板头上工作和依靠栏杆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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