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一、项目部承包工程建筑工程,必须按基建程序开展工作,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开工报告须及时备齐并书面报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及时派员参加定位轴线的核验,核验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
并盖章后方可破土动工。
二、工程开工后,公司质检员须到施工现场巡回查验成效;引导疏通
纠偏,监督项目经理执行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核验建材、成品及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
及产品质量标准,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领导
报告。三、项目经理对质检员提出的整改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对整改要求有不同看法时,项目经理部要说明情况,以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为准。
四、公司质检员到工地巡检
和公司组织的生产检查,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项目部自我检查
面必须100%
,发现与质量目标管理有偏离时,要求立即全面纠偏,直到达标位止,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五、项目部承建的工程,无论是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还是工程初检、俊工验收,都必须在公司技术质检科自我检查
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正式通知有关单位来验收。
六、为交流质量情况,研讨施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学习工程质量管理的新经验、新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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