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机械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
,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二)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三)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车辆周围无障碍物,方可鸣号起步。
(四)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当保持
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五)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六)车辆陷入泥泞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七)气制动车辆,严禁气压低于
2.5kg/cm2
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
,气压低于
4kg/cm2
时,不得滑行发动。下坡不得熄火滑行。
(八)货车带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九)装载物件和其他物件时,左右宽度各不得超出车厢
20cm
,高度从地面向上不得超过
4米,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
2米,超出部分不
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等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十)装运易燃易爆
或其他危险
品时,应当遵守
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十一)驾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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