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技术操作章程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程作业,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后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场地
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工作之前
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
物质,解除容器及管
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施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有
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叶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
的物品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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