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
“工程中心
”)的组建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其在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应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发展规划。
第三条省科技厅会同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负责指导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性质、目的、任务
第四条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条组建工程中心宗旨是推动企业及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产业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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