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所有煤沿巷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架棚支护包括木棚、金属、混凝土等材料的棚式支护材料。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作业章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等;能够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1.不符合作业章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腐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当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沿悬矸(敲帮问顶方法见统一规定)。
第6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章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当符合作业章程规定.
第7条 支护过程当中,必须对工作的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该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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