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特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精神,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到2015年,力争全省70%左右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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