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半成品防护措施
1目的加强对东方制梁场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有效的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保护,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方制梁场内所有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
3原材料、半成品的防护措施
3.1原材料、半成品进场后由物资设备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
码放。物资设备部库房负责入库物资一般外观质量验证、标识,保管员要及时在料签上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产地
(或购货地点
)、日期,标记或标签应标准化
,字迹清晰,牢固耐久。对箱梁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并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如:钢材、水泥、河砂、碎石、外加剂等)的识别标记在整个生产过程当中应当保持
一致,从入库到发至最终目的地应完整无缺。当需要追回某批材料或对某批材料进行追溯时,能通过识别标记和记录查出该批材料。
3.2钢材按炉号、代号、规格、批号、分期分类码放。
3.3袋装水泥按品种、标号分类码放,标明数量和进场日期,储存场地要防潮、通风;散装水泥要按品种、标号分仓储存
,便于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质量。
3.4外加剂要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标记明确。要注意防潮、通风。
3.5砂石料要货位清楚,分级堆放,分级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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